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,財經法律不斷發展,有關財經法律事務的爭議與訴訟也日益增加,為因應社會需求,財經法律學系成立於民國80年,原隸屬於商學院,為全國最早設立之財經法律學系,第一屆單班,第二屆(81年)增設雙班。84年8月增設碩士班,90年成立「碩士班乙組」與碩士在職專班(簡稱碩專班),民國94年8月1日「法學院」成立,本系改隸屬於法學院。碩士班招生分甲、乙二組。碩專班招生分為「法律事務組」與「財經法律組」,課程規劃分「法律組」與「非法律組」。碩士班乙組與碩專班「非法律組」之招生對象為非法律相關科系畢業者。目前設有學士班、碩士班、碩士在職專班,其中學士班每年招收雙班,修業五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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